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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红利|科技型中小企业年度研发费用补助最高200万!

177时间:2022/5/24 15:34:00     类型:政策法规

01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培育支持体系,推动政策、项目、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培育一流创新主体,大幅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创新能力,为河南加快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提供有力支撑。到“十四五”末,形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制度体系,建立覆盖科技型企业初创与成长阶段的政策服务体系,营造全社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环境氛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2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实现新增“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2500家。
中小微企业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填写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办理进度可在线查询。

企业同时将《信息表》扫描版及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县区科技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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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重要任务       

以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规模、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能力为主攻方向,统筹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培育、研发支持、质量提升、金融供给、人才引育、转化示范六大工程,充分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加快形成创新热情竞相迸发、创新成果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

(一)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培育
1.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
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导向作用,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列入地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考核重要内容,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到“应评尽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入库补贴。深入实施全省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引导更多中小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展研发活动,实现“四有”,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提升研发能力。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留学归国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办科技型企业。
2.厚植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沃土

鼓励省级以上高新区聚集全省传统产业提质发展、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未来产业谋篇布局,强化要素保障,持续增强产业孵化优势,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招引机制。持续完善覆盖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孵化链条,做优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载体。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高校院所等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高标准建设大学科技园,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创新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业孵化。

对孵化绩效显著的科技孵化载体省财政给予资金支持,力争到“十四五”末全省省级以上科技创业载体总数超过1000家。支持各地开展“智慧岛”标准化建设,构建一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创新生态小气候,对建设考核优秀的“智慧岛”,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智慧岛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支持中原龙子湖智慧岛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2〕32号)规定,省财政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支持。

(二)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支持

3. 完善科技计划研发支持机制

积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国家、省和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省重点研发专项等计划中由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或参与实施的项目原则上占比不低于50%。鼓励地市设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的专项资金,对“四科”标准中小企业给予直接支持。

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入创新联合体建设,对组建1年以上,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带动产业发展显著的给予资金支持,形成产业链上下游资源贯通,大中小企业融通的良好局面。深化“揭榜挂帅”“赛马”项目组织方式,积极探索“企业出榜”的项目形成机制,吸纳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的编制。

4. 推动惠企研发政策应享尽享

进一步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增值税免税、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通过税收优惠反哺研发。加大企业研发费用奖补力度。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财科〔2020〕第30号)规定,采取事后补助方式,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按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按照《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实施细则》(豫科〔2018〕137号)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用户使用省共享服务平台科研设施和仪器提供的服务,可按实际发生额给予30%的补助,最高额度为20万元/年。

(三)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质量提升
5.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体系建设
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制定企业科技创新战略,健全内部研发管理制度。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中试基地等平台,符合条件的优先升级为省、市研发平台。充分挖掘科研院所、高校科技资源供给,支持其与细分领域骨干科技型中小企业共建企业联合研发机构,聚焦企业关键技术需求,充分对接创新资源寻找解决方案,提升要素集聚能力和创新研发能力。

6.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向“四科”、高新技术企业升级

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流程,实行高新技术企业“一网”申报,简化工作环节,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引进奖补,引导鼓励各地对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资金奖补。实施创新龙头企业树标引领行动、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完善“微成长、小升规、高变强”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向“四科”发展,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和“瞪羚”企业,力争到“十四五”末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6万家。

(四)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供给
7.加大科技金融研发支持
充分发挥省“科技贷”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强化其品牌效应,引导更多银行业金融机构面向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各类金融支持。开展省“科技贷”贷款贴息财政奖补,进一步降低科技企业融资成本。深化与银行战略合作,支持银行设立科创金融事业部等专营机构,开展政策性科创金融业务。

鼓励各地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积分评价指标体系,统筹银行信贷、风险补偿、融资担保、金融债等,完善企业创新积分与涉企金融政策支持联动机制。探索开展揭榜挂帅攻关险等科技保险补贴工作,分散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风险。运用河南省科技金融在线服务平台,动态掌握科技企业融资需求,常态化向各类金融机构推送融资信息,搭建科技企业与各类资本对接的渠道桥梁,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精准度。

8.强化创业投资支持研发的机制

充分发挥中原科创风险投资基金、郑洛新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郑洛新自创区创新创业发展基金作用,鼓励地市设立各类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各类基金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力度,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力度。

积极争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在河南设立子基金,加大对我省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为参赛获奖企业搭建对接创业投资的平台。深入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重点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与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等多层次资本市场高效对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五)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人才引育

9.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高端人才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柔性用才、项目引才力度,整合省级重大人才项目,建立高端人才举荐制度。探索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贡献奖补。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中原学者工作站,培育中原学者、中原领军人才,加强院士后备人选培养。持续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探索完善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或“旋转门”机制。鼓励和支持省内外高校院所高层次人才到科技型中小企业任职或兼职。

10.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

为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外国高层次人才来豫工作提供便利,完善家属签证、子女入学等服务。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聘请的外国专家申报国家和省外国专家项目。鼓励在企业工作并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科学家领衔承担科技计划项目。

(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产品转化示范

11.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研发成果供给,持续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改革,探索“先赋权、后转化”,充分赋予高校、科研院所管理科技成果自主权,支持科研人员带着创新成果到中小企业等单位创新创业。

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需求与高校院所研发成果高效对接机制,建立完善技术成果供给库和全产业技术需求库,吸纳集聚省内外高校院所优质科技成果,征集梳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需求,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为供需双方提供智能匹配、线上对接等服务功能,实现供需精准对接。

12.丰富技术产品应用场景供给

推动有条件的地方或科技园区,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围绕人工智能、量子力学、区块链、元宇宙、电子对撞等未来产业领域,加强适应研发的应用场景供给,积极探索新模式、新产业和新业态。完善各类创新平台评价指标体系,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纳入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鼓励各类科技园区建立各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将中试基地资源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试熟化等支持力度。

(一)线下备案程序:

1、建设单位申报。建设单位对照《洛阳市企业研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洛市科〔2020〕8号)自我评价,认为符合备案条件的单位,填写《洛阳市企业研发中心备案申请书》,并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研发投入证明、研发机构设置证明、科研人员证明(学历、职称证明)、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发票或共用协议、研发活动证明等材料,建设单位为企业的还须提供所得税A类纳税申报表。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一式两份。

本次备案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

(一)线下备案程序:

1、建设单位申报。建设单位对照《洛阳市企业研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洛市科〔2020〕8号)自我评价,认为符合备案条件的单位,填写《洛阳市企业研发中心备案申请书》,并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研发投入证明、研发机构设置证明、科研人员证明(学历、职称证明)、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发票或共用协议、研发活动证明等材料,建设单位为企业的还须提供所得税A类纳税申报表。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一式两份。

2、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评审推荐。由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专家采取会议评审的方式对2022年度市级企业研发中心进行评审。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自行对照管理办法制定评审指标体系,同级纪检部门参与评审过程,进行监督。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做好申报材料和评审过程材料留存,以备检查。评审程序如下:

①成立评审专家组。由技术和财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设组长1名。评审专家组成员一般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聘请,建设单位不得干涉专家的聘请或提出评审专家组名单建议。

②评审专家组审阅有关材料。

③实地考察(可选)。专家组在审阅材料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可对建设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听取建设单位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情况汇报,并抽查有关原始资料。

④专家评分。专家评审后根据评审指标对各申报材料进行打分(满分100分),签字确认。

⑤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综合考虑专家组评审打分情况,对项目进行排序(60分以下类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评审通过的,推荐上报市科技局进行备案。

3、市科技局备案。市科技局对推荐上报的企业研发中心进行备案公示,经备案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进行备案,向建设单位颁发“洛阳市企业研发中心”证书。

(二)线上备案程序:

建设单位提交纸质材料后,还需在线填报。

1、用户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需在洛阳科技中介超市(http://lykjzjcs.lysti.gov.cn/)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已在洛阳科技中介超市注册并认证的用户可继续使用原用户名进行申报和管理。

2、线上填报。建设单位通过洛阳科技中介超市“申报服务”模块登录洛阳科技项目申报系统,在线填报洛阳市企业研发中心备案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完成后提交至所在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3、县区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完成线下评审后,对拟推荐的企业研发中心,通过网上系统进行确认,提交至市科技局。

4、市科技局备案。市科技局对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的企业研发中心完成公示后进行在线备案。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洛阳市科技局高新科 0379-63910557

系统技术支持 0371-61653692

涧西区科技局 张帅 64823076  邮箱:jxqkjj@163.com 

洛阳市科技局高新科 0379-63910557

系统技术支持 0371-61653692

涧西区科技局 张帅 64823076  邮箱:jxqkjj@163.com 

中小微企业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填写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办理进度可在线查询。

企业同时将《信息表》扫描版及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县区科技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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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与省市税务、统计、工信等部门的联动,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共享和工作对接机制,实现多部门政策互补协同,打造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政策组合拳,形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合力,共同培育一流创新主体。
(二)加强组织保障

各省辖市、县(市)、高新区要把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切实把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意识作为重要任务,制定本地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工作方案,强化任务目标分工,明确工作节点,营造全社会科技型中小企业良好研发环境。

(三)加强评价监测

坚持壮大企业群体规模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并重,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评价机制,实施“年通报、月调度”,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监测分析,及时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研发活动中新情况、新问题。

(四)强化宣传服务

深入实施全省“万人助万企”活动,开发建设企业研发对接平台,组织“科技政策大宣讲”,成立专家服务团,开展面向基层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导师河南行”行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开展“把脉问诊”辅导服务,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和孵化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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