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洛阳片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2016﹞34号)和《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自贸办﹝2017﹞17号)精神,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洛阳片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工作,打造与国际接轨的高标准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体系,切合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
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自创区、自贸区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9+2”工作布局和“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坚持“双自联动”发展,以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重点,以创新管理服务方式为保障,全面提高自创区、自贸区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把洛阳早日建成开放创新高地和知识产权强市奠定良好基础。
二、 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我市自创区、自贸区的政策优势和能动性,到2021年,
建成与国际接轨的高标准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体系;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节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运营机制;建立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制度和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搭建便利化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设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发展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业;显著提升自创区、自贸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
在自创区、自贸区区域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5件,拥有知识产权强企、知识产权贯标企业数量均占全市60%以上,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重点联系单位100家,专利导航实验区3-5个,参与企业专利导航项目30个以上,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申请量年增长超过30%,专利、商标行政执法办案结案时间大幅缩短。
三、 任务措施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体制机制
1、深化知识产权管理改革。利用自贸区、自贸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势,紧扣政策发展需求,发挥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引领作用,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实现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执法协调统一、高效便捷、规范有序。
2、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建立健全自创区、自贸区知识
产权综合执法队伍,纳入“一支队伍管执法”统筹范围,提高知识产权综合执法的水平和效率。加大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护航”、“雷霆”等执法专项活动。强化展会、电商等重点领域专利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对制假源头、重复侵权、群体侵权的查处力度,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3、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处理各类涉知识产权纠纷,快速高效及时办结涉知识产权案件。进一步加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和高新区法院自贸区法庭建设,继续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司法服务自创区、自贸区创新发展的积极作用。
4、强化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加强自创区、自贸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执法机构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海关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对接,在制度建设、信息公跨、案件会商、执法协助等多方面开展合作,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知识产权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机制。
5、构建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渠道。支持自创区、自贸区设立知识产权调节委员会,鼓励就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参与知识产权调节工作,构建包含行政调节、诉讼调解、社会组织调节、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在内的多元化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形成保护合力,为护航自创区、自贸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支撑和保障。
(二)、加强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服务能力提升
7、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培育壮大服务主体,充分利用科技金融大市场服务平台,为科技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团队等提供信息利用、战略制定、专利导航、质押融资、贯标认证、代理托管等优质高效专业服务,促进我市专利转化,形成一大批高价值专利,使专利产出与创新实力相适应,区域内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PCT专利申请量、知识产权强企数量、知识产权贯标数量等大幅度增加。
8、建设知识产权综合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整合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建设涵盖专利、商标、版权等信息和服务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信息库和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专利导航、布局、分析、评议、预警、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9、建立知识产权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将企业知识产权信用与相关奖项评审、质押融资、银行授信等挂钩,协调海关等相关部门形成知识产权授信联合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自创区、自贸区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执法机构在行使职能中产生的知识产权信用信息归集形成知识产权信用数据库,纳入自贸区信用体系服务平台和金融风控预警服务平台等社会征信体系。
10、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积极建设自创区和自贸区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大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协作河南中心(洛阳)社会服务工作站建设力度,探索专利信息服务模式,加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机构探索开展“互联网+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现有中介机构拓展业务范围,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工作,为市场主体提供高端服务。
11、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着力培养一批专业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自创区、自贸区知识产权质量,建设熟悉国际规则、具备实务操作能力和较强竞争力的高端产权知识服务机构。鼓励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自创区和自贸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重点引进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运营交易等服务机构。
12、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业务培训,培育一批企业知识产权技术和管理人才,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依托洛阳高校知识产权资源建设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鼓励高校开设知识产权专业和课程,在中小学普及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三)、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
13、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推动自创区、自贸区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商业银行简化流程开展相关业务,支持科技型企业以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向金融机构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风险补偿和运营基金。支持保险机构推出侵权专利权责任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知识产权综合责任保险等业务。鼓励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社会资本,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和信托业务。
14、开展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根据自创区和自贸区重点发展的装备制造、机器人、新材料等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特点,引导相关重点企业对所从事产业专利布局进行分析,明确技术突破方向和路径,为企业研发和市场决策提供精准方向。在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定位、资本对接、人才引进等方面,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的第三方评价机制。
15、促进知识产权军民融合发展。培育专业化的军民融合知识产权运营机构,以国防专利机密为突破口,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单位,激活沉淀形成的优质创新资源,突出技术双向转化的洛阳特色。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自创区、自贸区管理机构及有关单位,统筹谋划洛阳自创区和自贸区知识产权工作整体思路,开展相关研究,建立联席机制,制定出台相关工作计划和方案,共同推进“双区”知识产权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
各有关区和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切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自创区、自贸区应指定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双区”知识产权工作共同推进和发展。
(三)保障资金投入
创新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对自创区、自贸区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力度。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知识产权工作,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各类平台、基金建设,逐步建立多渠道资金保障制度。
(四)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自创区和自贸区知识产权改革创新举措的宣传解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互联网等载体,宣传自创区和自贸区知识产权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引导和汇聚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和参与洛阳自创区和自贸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