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欢迎您访问洛阳科技企业创业创新服务平台!
洛阳科技企业创业创新服务平台
发布服务需求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通知公告

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开始!

492时间:2022/5/16 17:16:45     类型:通知公告

01 评价方式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采取企业自主评价、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科技部服务监督的工作模式。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填写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办理进度可在线查询。
企业同时将《信息表》扫描版及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县区科技部门备案。

02 评价企业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03 可享优惠

作为一项国家级荣誉,企业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可对标国家标准进一步规范创新活动,提升企业自身品牌形象,享受国家《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
同时,入选企业还可享受洛阳市最高3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支持政策。另外,自2020年起,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连续3年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市财政还将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04 联系方式

洛阳市科技局高新科   0379-63910557

系统技术支持              0371-61653692

涧西区科技局         张帅  64823076  

                            邮箱  jxqkjj@163.com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21号卓阳科技园    主办单位:卓阳科技园        Copyright© 2017 洛阳科技企业创业创新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