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报公示范围
凡2022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
二、年报公示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三、未按时年报的后果1、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标记为异常状态,记于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面临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比如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失信市场主体会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2、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移交市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处罚,处罚依据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年报方式年报通过网络填报的方式进行,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根据系统提示按步骤填写企业信息及相关数据即可。